王丛虎 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研究员 正如2020年1月1日《求是》杂志发表的***总书记文章所言: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,全面回答了在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上应该坚持和巩固什么、完善和发展什么这个重大政治问题。换句话说,中国国家治理体系的根本在于坚持中国自己的制度;只有坚持了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制度,才能彰显中国的制度优势,才能展示中国强大的国家竞争力。新中国成立70年来的发展史,尤其是改革开放40年来,我国社会主义的制度优越性已经充分展现。正是借助着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充分自信,我们取得了令世界肃然起敬的辉煌成就。这一切都在证明着: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国治理的根本。为此,坚持和巩固我们自己已经成熟的制度是今天和未来都不可改变的。这不仅是一个治理能力问题,更是一个重大政治问题。 然而,再好的制度也要强化其执行。正如***总书记在《求是》杂志发表的重要文章所言:“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,必须强化制度执行力,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监督,确保制度时时生威、处处有效”。制度就是一种静态的规则,所表现出来的是纸面的文字。如果没有组织的执行和人员的遵守,制度就会永远停留在于纸面、静止在字里行间。 “徒善不足以为政,徒法不能以自行”。制度执行者,从广义上看包含所有的组织和个人,而从狭义上看则主要是指公共部门及其工作人员。静态的制度只有通过公共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执行才能活起来,才能实现制度的目的。再好的制度如果没有好的执行者,其优势也难以发挥出来。新中国走过70周年,一路高歌猛进,不仅是由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,也由于有中国***领导的广大干部队伍作为好的执行者。更广义地说,也得益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响应中国***的号召,坚决执行党的方针政策。 运动是永恒的,变化也是永远的。随着时代的变迁、社会的变化,制度也要不断随之完善。正如党的十九届四中全**提出的十三个“坚持和完善”的内容一样,我们仍然需要继续坚持和完善我们的诸多制度。***总书记在《求是》杂志所发表的文章也给出了明确的方向:“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是一个动态过程,治理能力现代化也是一个动态过程,不可能一蹴而就,也不可能一劳永逸。”准确理解不断完善中的制度、准确把握不断变化中的社会进程考验着制度制定者,更考验着制度执行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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